最佳答案 - 由提问者2006-11-13 07:19:16选出
根据《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的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由购买人按成交额的3%补交土地出让金。这就涉及到成交额的确定问题。北京市对此做了专门规定,规定原则上上市出售的成交价格不得低于政府限价。对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政府限价的,土地出让金的征收部门可以自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格征收相关税费。由此产生的评估费用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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