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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已解决问题对于判了缓刑的国家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是否必须开除工职和党籍?
对于判了缓刑的国家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是否必须开除工职和党籍?判二缓三。
有什么法律依据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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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25.204.*
对于判处缓刑的国有企业正式职工是否开除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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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判处缓刑的国有企业正式职工是否开除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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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由投票者2007-04-24 08:52:00选出
缓刑人员该担任公职吗?
法律规定有冲突各单位做法不一
主持人:那么,缓刑人员就业是否有限制?缓刑期间能否担任单位领导职务呢?
刘仁文:现在确实有些企业的老总犯罪后,面临的问题是如果他不当领导,这个企业就会倒闭,而且很多客户就认同他本人。我认为在以后的立法或政策选择的时候,应该考虑到这个问题。当然我们还得执行《刑法》,不能因为考虑到这一点,就不判刑。
我主张对于一些重要的公务、司法职位或者涉及到对人的操守、信誉有要求的重要岗位,缓刑人员不能做。但是在撤销重要职务以后,单位不能随便地把他们抛向社会,应该在别的职能部门想方设法安置好。既让他有工作,又能让单位配合当地的公安部门搞好监督和考查,把改造的工作做好。
刘京华: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规定,分几大类职业不同对待。第一,允许缓刑人员经商、务农,自谋生计。第二,缓刑人员是企业职工或领导的,前面已介绍了;他们能否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有关行政法规规定,在缓刑考验期间表现好,留用察看处分期满后,可以恢复正式职工身份。第三,缓刑人员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其职务自行撤销,安排不带职务或技术性的临时工作,发给临时工资。第四,缓刑人员是特殊职业人员的,将终生或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此职业。例如,会计法第40条规定,“因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
王建平:《劳动法》的基本立法出发点是劳动者保障法,是保护劳动者的,我们可以把劳动者分为几类,不能一概而论。基于特殊职务的需要应由特别法规定,而普遍意义上的劳动法不能做这个约定。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真正从事劳动工作的人员分得很细。比如说国家公务人员,在政府工作,为社会服务,违反职责要求的,终身不再被录用。还有管理人员,不仅要求有一定的劳动技能,而且还要求有特定的社会责任,比如对厂长、经理等特定的管理者,在工作岗位上犯罪了,再在单位管理公共事务是不合适的。第三类是特殊职业的人,像会计师、律师、审计师等社会中介服务人员,虽然他们不是国家公务人员,但他们有基于特殊职务的行业约束规则。除此之外,绝大多数的人是普通的劳动者,比如我在一个企业是勤杂人员,跟人打架被判了缓刑,是不是必须把我扫地出门?法律有没有必要规定中止这些人的劳动合同?没有必要。只有我们把劳动者具体分类来区别对待,才有针对性,不能一概而论。
熊秋红:某些职业包含了对人的品德的要求。比如说与职务有关的故意犯罪,如果允许他们在这个职位继续干的话,还有可能会产生类似的犯罪行为,这时就可以考虑对缓刑人员进行一定的从业限制。另外,虽然规定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不能担任国家和集体企事业领导的职务,我觉得缓刑人员依然可以做私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还有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或者免于惩罚,宣告缓刑,或者收容教养,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在就学、从业上没有限制。
另一个方面的问题是,现在关于缓刑人员从业限制的规定,有待于进一步的明确。如德国规定了“资格刑”对于缓刑人员限制哪些方面的资格作了规定。第三,法官在限制缓刑人员从业资格方面应该起到作用。现在很多国家有一种趋势,就是强调法官在个案的处理中,对于判缓刑的人加以一定的资格限制。
刘仁文:我同意熊老师的观点,但这个问题不是缓刑可以解决的,因为我国刑法就规定了几个刑种,是固定的。在国外,剥夺资格属于“资格刑”,应该在《刑法》上设置“资格刑”,如果法律上有“资格刑”这个规定,把这个权力统一集中由法律赋予给法院和法官,法官和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是否要对他判处“资格刑”,剥夺他相应的资格,这样就好办了。
邓子滨:我国原来一系列的法规除了“律师法”和“教师法”,都忽视了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的区别。比如犯交通肇事罪,这是个过失犯罪,如果在当事人被判缓刑的情况下,这种犯罪对于人在主观上的影响和工作可能没有什么影响,应该说工作还是可以干得很好。
我认为首先应确立一个大的标准,就是过失犯罪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应当不影响当事人的工作。但在这个原则中要排除一些小的特殊情况。有些犯罪跟职业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比如说正当防卫过当形成了故意伤害,这并不影响他作为企业的领导或者国家的工作人员来履行他的职责。只有与职责相关的犯罪,比如说因为贪污受贿,比如说签订合同被骗的过失罪。假如一个企业的老板,或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因失职被骗了,就是过失犯罪,说明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工作没有做好,因此以后就不能再干这个工作了。
特别观点:
■在国外,剥夺资格属于“资格刑”。应该在《刑法》上设置“资格刑”,如果法律上有“资格刑”规定,把这个权利统一集中由法律赋予给法院和法官,法官和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决定是否要剥夺他相应的资格,这样就好办了。
■首先应确立一个大的标准,就是过失犯罪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应当不影响当事人的工作。但在这个原则中要排除一些小的特殊情况。有些犯罪跟职业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比如说正当防卫过当形成了故意伤害,这并不影响他作为企业的领导或者国家的工作人员来履行他的职责。只有与职责相关的犯罪,比如说因为贪污受贿,比如说签订合同被骗的过失罪。假如一个企业的老板,或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因失职被骗了,就是过失犯罪,说明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工作没有做好,因此以后就不能再干这个工作了。
■议题四 应该如何保护缓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大家从实际和理论两方面谈了很多。但是在劳动权利的实践上,可能存在这样一个误区,就是说所谓的剥夺你的劳动权,就是从这个单位把你开了,在国企不能干,好像也不可以到私营企业去。一个人被判刑了,一无是处,处在被歧视的境况下。那么应如何保护缓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呢?
刘仁文:从保障缓刑人员权利的角度,我们要防止他们因为处在不利的法律地位而受到歧视和不公正的待遇,但是另外也不能借口保护人权,滥用法律。要对像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这些需要有一定社会声望和社会声誉的职务进行维护。
熊秋红:缓刑问题看起来很简单,但是实际上以前缓刑制度中存在很多的问题已经浮出水面了。以前对定罪的认识往往超过了对量刑的认识,比如说量刑的程序、量刑应该遵守的规则等,在立法上没有明确的规定。
现在很多国家,在量刑这一块非常的重视,比如说在决定适用缓刑前,很多国家的量刑要调查听证,对被告人的性格、履历听证,还要听取缓刑监督官提交的量刑监督报告,还要听取辩方律师减刑的建议,在综合的基础上,对这个人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做出缓刑的决定。我们也应该逐步加强对量刑的重视。
刘京华:如果认为,被判缓刑变更了原劳动岗位,就是被剥夺了劳动权利,这是大锅饭、铁饭碗、计划经济时期的观念。缓刑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肯定影响罪犯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和特定的从业资格,但绝不是剥夺劳动权利。劳动权利和义务是大概念,包括换一个单位、换一个岗位、经商、务农等多种劳动形式,只是用人单位换了,再狭义点是原职务解除了,但人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始终存在,社会不应歧视,而应注意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多种所有制企业用人自主权的扩大和特殊职业的兴起,给缓刑适用及配套法律的完善提出了新课题。北京市法院借鉴国外的做法,正在进行由社区组织缓刑人员从事社区劳动和配合缓刑考验期间考察的试点工作。
特别观点:
■缓刑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肯定影响罪犯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和特定从业资格,但绝不是剥夺劳动权利。劳动权利和义务是大概念,包括换一个单位、换一个岗位、经商、务农等多种劳动形式,只是用人单位换了,再狭义点是原职务解除了,但人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始终存在,社会不应歧视,而应注意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多种所有制企业用人自主权的扩大和特殊职业的兴起,给缓刑适用及配套法律的完善提出了新课题。
■法规链接: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查,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http://www.people.com.cn/GB/shehui/46/20020730/787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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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给我发奖金但是没有造表也没有让我签字我就把钱拿了并且一起还有三人,如果现在法院判我为贪污并判缓刑一年这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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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行政机关工作员无证驾驶构成交通肇事罪(一死五伤),应怎样量刑,同时开除工作籍和党籍能否减轻刑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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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务员构成交通肇事罪是否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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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适用范围规定:《条例》除适用行政机关公务员外,还适用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处分。问题是她,既不是行政机关公务员,也不是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公职人员。该人被判三缓刑四,如何参照执行,是否同样要执行“双开”处分呢?很难把握,请那位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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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缓刑期间,表现极好的可否被提拔?如判三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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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xie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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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看到过依据,但实际中就是这么做的,一律双开。

wangxuwu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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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风落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