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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已解决问题和谐与不讲理
辽宁省离休干部的住房标准是多少米
我家有三处住房,一、57年父亲在XX系统XX局干部处时分得12平米7口人三辈。95年动迁迁居增加面积为68平米,(此时父亲已离休归本系统二公司所管)。回迁增加1/3面积由二公司购买。2/3属原住房面积。二、61年调动工作到本系统三公司工作后80年分房30平米7口人,(其中有照顾长兄与父同一单位按比照工伤所得部分)。二处住房按父XX局、三公司文件标准(工龄/必须在本公司未婚子女人数"当时有三个子女在父亲公司工作"/妻子/奶奶)7口人分得。2004年XX系统照顾离休干部调房、增补面积父现管二公司给一个90平米住房。且条件是大房调小房,必须交出60平米房。家议后不交60平米的,按超面积算太亏了。就交30平米的,公司同意了并收取房证了。事后让次子倒房子妻要离婚,不能交原因是当时我们有分房资格所得住房。所以家人与二公司协商超出面积部分购买,二公司不同意。:“也承认我家房源来历属实,但不管是否合理、也不论应该不应该、超多少面积,我们二公司就是调房。”跟本不讲我家房源和历史问题。三处住房都是父亲一人的100%超面积了,就得交房。我父亲现年老体弱82岁了,我们应该怎么办?
补充 - 2008-09-18 11:37:05
律师您好!非常感激回信。
但我还是不明白:
一、我家房源来历是二十七年前在本企业职工的三个子女所共享有分房权时得来的房子,为什么米数不算进去(应减除)?而最终还都算在老人一人身上?(因本公司有文件规定:凡在本公司工作的未婚子女都有分房资格,)
1、房源67平米(7口三辈人,原1956年-1995年动迁时回迁房)。
2、房源30平米(4口二辈人1980年)。
3、最后一次老干部曾补面积、调房90平米。(3口二辈人所得)
二、我家能超出多少面积呢?假若超了18、20平米。我家应交哪个房呢?
非常报歉又给您提出了问题。可事实并不是我们的儿女利用老人的荣誉为自己所享受,而是这些房子从分得到至今天我们没曾离开过,一直居住着。
其他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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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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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法律规定,是当地政策调整范围。与当地律师沟通吧。

dyn1960@yaho


我是皇帝
刘伯华









